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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3.21第一場論壇:公民社會中之大學與公益(一)陳健民教授主講

陳健民教授: 

我先介紹我們香港中文大學剛成立的公民社會研究中心,也要介紹一下我們的logo。 

DP1

我們logo看起來是由四個方向凝聚到中間,代表我們兩岸四地要合作,關注的是兩岸四地公民社會的發展;這也代表四個部門的合作:第一個是政府、第二個是企業界、第三個是公民社會、第四個是大學。我們的願景就是希望藉著四個部門的合作,兩岸四地合作,推動華人的公民社會發展。

今天(3/21)要談的題目是大學與公民社會的發展。我在大學當老師,可是我從來沒思考過很深入大學與公民社會這兩方面的關係,沒想過大學會對公民社會發展有什麼貢獻。我想到去年發生的一件事情,我對這件事很有感觸。在香港中文大學的大學裡,有很多不同的商業單位,有銀行、飯堂、理髮店、書店、販賣部等等,我們大學內有一個委員會在管這些商業單位,我是委員會的主席。在這些商業單位的一個投標過程裡,在其中一個小賣部準備投標的時候,我告訴他們,如果他們之後可以請一些殘障人士、如果他們在經營過程裡頭有考慮環保的問題,如果他們整個服務裡頭有公益的內涵在裡頭的話,我們在選擇公司時,這些條件可以給他們高一點的分數。

這個作法我們是從幾年前就開始的,所以我們在不同的申請件中,挑了一個社會企業來做小賣部。後來,我們換了一個新的校長,他對這樣的作法不認同,他覺得不公平,認為我們要投標就要按照之前的規矩,對每一個公司都是公平的,不能因為帶有公益背景就加分,要求我們在投標的時候不能加這些條件。校長不同意委員會的結果。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,但我們要跟不同部門開會,要跟校長開會,要跟財政部開會,為了這樣一個小事情爭論很久。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感觸很深,我不能完全說校長沒道理,他是一個經濟學家,他從市場角度來講,運作要最有效率,不要講別的。我是學公民社會的,我覺得大學對社會有社會責任,而且我也不是對所有的商業單位都要求這樣的元素,只是對這個小賣部而已。

大學對整個公民社會的發展,公民理念的發展,究竟扮演什麼樣的角色?我想,雖然我沒有研究過大學教育這方面的題目,我就利用這個機會分享我的觀察,看看我認為大學可以對公民社會可以作的貢獻。

(待續)